《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的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构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八个组成部分,审计监督首次独立于行政监督之外成为“八大监督”之一。国家审计是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高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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