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创新举措,也是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依据,更是领导干部履职的成绩单,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合法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及廉政勤政建设。促使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但笔者认为当前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审计评价不明确。审计评价内容不明晰。当前审计实践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主要靠审计积累的经验进行操作,在审计评价过程中过于全面化,审计内容不够明晰,使审计难度增加,同时相应的增加了审计风险;审计评价重点模糊。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常把其看作单位的一般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归属定性模糊或者千篇一律,对领导干部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应承担的或有责任披露过于保守或避而不谈、不敢定性,采取回避的态度,不符合审计的重要性原则,严重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2、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影响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要求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同时政策性和综合性较强。因此,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这样才能更好的胜任这一专业审计。
3、审计结果报告很难获得组织部门等单位的采纳。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有走过场或形式化的趋势,尤其在换届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批量式”审计,事后的审计,严重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除非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否则审计结果报告很难得到组织部门的采纳和认可。在这种审计环境下严重挫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审计人员业务创新,不利于审计部门的发展。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产生应付心理,不利于审计干部成长。
二、对策
1、完善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体系建设,加强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审计业务能力。业务水平的高低往往影响到审计结果的质量提高,当前审计部门正面临着老中青新老接替的磨合期。审计部门要制定好人才梯队计划,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等活动,使审计干部得到成长和锻炼,建立审计内部激励机制,促进更高水准的审计报告出现。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审计案件登记制度。审计部门的内部建设应适当借鉴法检部门的成功做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插手审计案件的登记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对插手审计案件的领导干部作为考核、晋升及违纪违规的重要依据。减少审计人员在审计实务的阻力,提升审计积极性,促进审计工作的良性发展。
3、多部门协调推进,促使审计结果有效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人员集体智慧的结晶,组织部门在考核领导干部时应重视审计报告,减少 “批发”审计,离任后审计,坚持离任必审,未审暂不晋升的原则。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做好审计整改,避免审计部门 “唱独角戏”出现孤军奋战的局面。(瑞昌市审计局 王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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