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支出力度越来越大,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对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资金支出绩效、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年的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笔者发现现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在实际运用中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评价方法“一刀切”。目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使用的评分体系未充分考虑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导致一些单位的评价结果不够科学、精准。如:由于个别单位预算的特殊性,其部门支出中包含许多不可预见支出,因此年初预算无法确定项目经费,致使后期调整数大大增加,预算执行得分较低;有些单位没有直接实施的项目,因此无法评价项目的投入和产出,此项得分无法作为考核依据。
二、项目的效益评价占比较低。从目前的评分设置来看,当前绩效评价工作关注的重点是各部门项目支出是否符合现行财务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对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价占比很小,达不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的目的。
三、评价结果缺乏约束力。目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管理上仅依靠财政部门实施,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未建立配套的奖惩制度。这使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动力不足,相关部门重视不够,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约束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提出如下改善建议:
一是建立差异化的评分体系。根据职能特点对各单位进行分类,制定差异化的评分标准,杜绝评价方法“一刀切”的现象,提高评价的可操作性、科学性和精准度;针对一些客观原因造成的扣分,在说明情况之后可酌情减扣分或不扣分,保障评价结果公平。
二是强化项目效益评价。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针对性开展效益评价。对可准确计量成本和收益的项目,如工程项目,可将一定时期内项目总成本与总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其经济效益;对延续性较强的项目,可取项目的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其发展趋势总结改进方法;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项目,可对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满意程度。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协调财政、审计、统计、人事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实现相关工作同步开展;同时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给予更多主动权,充分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专业性、公正性强的特点。
同时,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与年初财政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在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濂溪区审计局 卢 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