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还要加大腐败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部门或单位一把手的审计要经常化”的意见建议,彭泽县审计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制定了具体措施,积极安排落实群众意见。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做了专门回复,并将我局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一、我局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些情况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 [2010]32号),我县专门制定了《彭泽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指导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分别是县财政局局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县人保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审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二)近几年我局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是年初制订计划和县委组织部临时委托相结合,今年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全部纳入了年初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包括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逐渐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我县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县委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部分审计结果报告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行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审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也进一步完善,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发现了一些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浪费和流失。
二、制定过硬措施,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针对我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审计质量。我局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重点培训了审计业务人员,提升审计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务较重,任中审计开展的相对滞后,“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没有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审计成果难以充分运用,难以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我局今后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每年在审计计划项目中增加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前移审计关口,做到对部门或单位一把手的审计工作经常化,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
(三)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纪委、组织、财政、人事、监察、审计)的领导协调作用,主动联系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情况,对发现的疑点线索等问题进行重点审计。我局将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